为疏解外来商品对当地企业造成的冲击,保护当地消费者权益,欧盟已建立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,作为进入欧盟之高门槛。根据2001年「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」修正,并于2004年1月15日设立的「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警报系统」(RapidAlert Systemfornon-food consumer products,RAPEX),涉及之产品包括玩具、体育用品、打火机、家具及纺织成衣等。
据RAPEX信息,除食品、药物及医疗产品外,对消费者健康与安全存在严重风险的产品,2004年计388件,2005年增加到701件,2006年1-8月达596件,较2005年同期增加26%。其中,对成衣类产品的严重警告增多,2004年欧盟仅发布9件相关的警告信息,2005年为13件,2006年1-8月达20件,居严重警告产品之第6位。
上述严重警告产品中,中国大陆产品居一半,且集中于儿童用品使用危险化学品案件,主要是织物在印染或织造过程使用禁用的偶氮染料。此外,部分产品由于设计、制作或选材不当,容易对人体造成灼伤、窒息等伤害。据2006年RAPEX统计,认定具潜在危险(灼伤儿童、窒息、化学品的危险)的大陆成衣包括,毛绒围巾、圣诞老人袜、儿童外套、儿童全棉短裤、男童全棉小短裤、鸭舌帽、男童短裤、男童运动套装、帽子等。
RAPEX警告信息,将降低消费者对大陆,甚至亚洲产制之纺织成衣的信任度。另如某产品被认定有危及消费者健康与安全之虞,该产品将强制从市场撤除,不合作的厂商亦会受到严厉处罚,被撤回的产品亦不得转销至其它国家;产品生产商如为非欧盟国家,则厂商在欧盟的代表或欧盟的进口商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。因此生产商、经销商将负连带责任及经济损失。
此外,欧盟对大陆生产成衣的消费警报,多集中于2006年下半年,以及欧盟拟于2007年第二季实施「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许可及限制法规」(简称REACH),显示在欧盟对大陆实施数量限制结束前,以环保、绿色为核心的贸易障碍,将成为大陆与欧盟纺织品成衣贸易的焦点。 |